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的历史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
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7个学院(系)。有119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50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7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32个博士后流动站。
武汉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6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400余人,有7位中国科学院院士、9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8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武汉大学的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办学、严格管理、注重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和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学。几十年来,为社会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已达十余万人。
经教育部批准,武汉大学2013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业余)招生计划6500名,其中专科2800名,本科3700名,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一、学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见右表)
二、录取原则与新生复查
1.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北京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新生必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4.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报考时弄虚作假、专科毕业证不符合国民教育系列条件者(专升本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5. 本校经调剂录取后不足开班数的专业,将予以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调剂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协议办理。
三、联系方式
咨询及传真电话:027—68778629(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10—63982022(武汉大学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函授站)
网址:http://cce.wh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29号
邮编:430079
四、考生申诉渠道
招生监督部门: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
申诉电话:027—68752636